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复学(入学)

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办理复学或入学手续。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大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三、专科升本科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四、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复学本科毕业生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并且初试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的可以免试读研。

五、士兵提干

大学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入伍后,符合军队有关规定要求的,经批准可直接提为军官。

六、广东省退役安置

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安排一定数量指标(2017年300名),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

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落户。在广东省入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新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一年内被入伍地(学校所在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在广东省入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学校所在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给入伍大学生的经济补助。端州区人民政府给每位入伍本科生(含在校生)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5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一次性经济补助为3000元。每年优待金10000多,退役复学后发给退役安置金约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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