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59号)的文件要求,为帮助2018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我校毕业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2018届毕业生、残疾毕业生。

2、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已按有关文件规定申请求职补贴的不能再次申领)。

符合其中一项可申请。

注:专升本的同学如在专科毕业时已申请过补贴的不能再申请。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打印;“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2、城乡困难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持有困难家庭证件(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残疾人证的复印件。(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有在2018年近期年审及盖章)

注:零就业家庭证明必须当地民政部门开具。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2017-2018年);

4、身份证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5、个人“银行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签名及写上卡号)。

为了方便学校财务发放补贴,银行卡建议提供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

四、申办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向学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经学校初审符合补贴条件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经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肇庆市财政局复核确认后按规定直接拨付到毕业生本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1、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证件信息及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

2、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需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材料(附汇总表盖章)49日前整理好交到就业处,逾期不受理。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到122767677@qq.com邮箱。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涉及到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在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我处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何志勇   联系电话:2716242

附件:1.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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