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的介绍
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主要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主要优惠政策
1. 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 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3.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
4.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二、 如何报名西部计划?
1、了解选拔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通过西部计划体检;
(4)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2、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
(2)报名方式:登录西部计划官网,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3)西部计划报名进度安排表
5月31日前完成选拔工作。 选拔方式和流程: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 |
6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 |
6月20日前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见西部计划官网)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
7月下旬,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
8月15日之前,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拨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上岗。 |
三、 政府支持
西部计划每年都会大批量招募,每年西部计划都会有很大的政策支持:
1.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 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7.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8.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给予补助。
9.按照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0.各地要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11. 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