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职工: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7〕757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和肇庆市环境保局转发了通知文件,要求做好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请学校各有关单位、教职工依照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成果登记。成果的登记范围、材料的报送等事项请参考附件。若有科技成果申报登记,请于2017年6月28日前把登记材料二套(包括电子光盘及书面材料)报送报到学校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教职工: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7〕757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和肇庆市环境保局转发了通知文件,要求做好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请学校各有关单位、教职工依照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成果登记。成果的登记范围、材料的报送等事项请参考附件。若有科技成果申报登记,请于2017年6月28日前把登记材料二套(包括电子光盘及书面材料)报送报到学校科技处。